综合弱视治疗方法的几种
弱视治疗方法总的原则是消除抑制,提高视力,矫正眼位,训练黄斑固视和融合功能,以达到恢复两眼视功能。弱视的治疗效果与年龄及固视性质有关,弱视治疗方法5~6岁较佳,8岁后较差;中心固视较佳,旁中心固视较差。
弱视治疗方法——遮盖法:
弱视治疗方法的遮盖法有一个很悠久的历史。随着对致病的病理生理学认识的提高,疾病的处理也相应地改善。早在1743年de Buffon认为弱视眼视力的下降是产生斜视的原因,因而建议遮盖注视眼。弱视治疗方法以后很多年人们认为弱视是一种先天遗传性异常,因而放弃了甚至反对遮盖疗法。后来学者们认识到弱视是一种功能性异常,是对斜视的知觉性适应,所以又恢复了遮盖疗法,直到目前弱视治疗方法它还是治疗弱视的主要和最有效的方法。
遮盖法这种弱视治疗方法有传统遮盖法,盖主眼,强迫弱视眼注视,及倒转遮盖法,盖旁中心注视弱视眼,使之转变为中心注视)。遮盖法也可以是完全性或部分性,前者是指全日遮盖,睡眠时可以去除,但在起床后立即盖上,,后者是指每天遮盖数小时。治疗发育性弱视,初起时必须全天遮盖,以后为维持巩固所获得的视力,可以施行部分遮盖法。弱视治疗方法目前学者们都主张遮盖主眼,强迫弱视眼注视。遮盖法可以清除由于刺激注视眼而造成的对弱视眼的抑制作用。
弱视治疗方法有关报道斜视性及屈光参差性弱视经全天传统遮盖疗法后可获得极为满意的结果。遮盖疗法对大年龄组(7~9岁)儿童也有效,但疗程较小年龄组长。弱视治疗方法50%~66%的患儿在治疗停止后能维持所获得的视力。
中医专家主张1岁儿童采取3∶1规律,即遮盖主眼3天,遮盖弱视眼1天,促使主眼注视,以免发生遮盖性弱视。两岁儿童可采用4∶1规律,3~4岁儿童盖主眼时间可适当延长。采用3∶1或4∶1遮盖法而弱视眼无改善时也可适当延长遮盖时间,但同时需加强复诊,每次间隔不得超过3周。复诊时必须检查双眼视力,同时配合叩刺渗透家庭疗法治疗效果最佳。
专家建议弱视治疗方法复诊时在查双眼视力前,先打开被遮盖眼45min让患者充分使用主眼。如果弱视眼未曾完全恢复,则非弱视眼仍为主眼,应继续遮盖主眼。待弱视眼已获得最好视力后,则将全日遮盖改为部分遮盖。关于用遮盖疗法治疗弱视眼的期限问题,一般在患儿9岁时可停止遮盖。但在相关报道用遮盖疗法的274例中,9~13岁组中最后获得≥1.0视力者占42.22%,0.6~0.9者占37.78%。故认为应当治疗每一个可以救治的弱视眼。
弱视治疗方法在复查主眼时应先摘除眼罩5min使主眼适应室内光线及周围环境。如果发现主眼视力下降,可先在该眼远视镜片前镜片前加负球镜片后再查视力,因为被遮盖的主眼可能一时不能适应充分矫正的远视镜片,致使视力减退,引起误诊。弱视治疗方法如果主眼视力确实下降,则遮盖弱视眼肯定比打开双眼更较优越。遮盖弱视眼可主动促进主眼的功能,还能阻止由于打开双眼所致的竞争性作用。
弱视治疗方法采用遮盖疗法时,应当坚持直到双眼视力相等为止,初诊时视力极低者例外。持续遮盖3个月而弱视眼视力不再继续提高时,可以终止遮盖疗法。弱视治疗所需时间因人而异,年龄越小,所需时间越短。如果治疗有效则初起时,前3个月,弱视眼视力的提高相当迅速,到达一定水平后速度减慢。
弱视治疗方法相关报道除了常规遮盖之外,可根据年龄及弱视眼视力,令患者用弱视眼做些用精细目力的工作,如描画、穿珠子、穿针及刺绣等以刺激视觉,促进视力的提高。在他用不同方法治疗的3组中,以常规遮盖加精细作业组的效果最好,视力进步得最多也最快。
专家建议为0~1岁婴儿,遮盖健眼3天,盖弱视眼1天,每10天复诊1次;为1~3岁儿童,遮盖主眼4天,盖弱视眼1天,每3~4周复诊1次;为4~6岁儿童遮盖主眼6天,盖弱视眼1天,每6周复诊1次;6岁以上儿童全天遮盖,无需盖弱视眼,每3~4个月复查1次。对治疗弱视有经验的医生可以酌情修改此计划。本计划的优点是除了防止发生遮盖性弱视之外,还可以适当延长复诊间隔时间。
本弱视治疗方法适用于各种因素引起的发育性弱视。伴有斜视者手术前应先用遮盖法提高弱视眼的视力;屈光参差性弱视可矫正屈光不正,同时遮盖屈光不正较低的那只眼;形觉剥夺性弱视,患者如有白内障,则应尽早摘出,术后配戴接触镜使视网膜产生清晰物像。如为单侧白内障,除尽早摘出白内障、配戴接触镜之外,还应同时遮盖主眼治疗剥夺性弱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