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儿童弱视的治法的看法
许多家长对儿童弱视的认识存在误区,以为儿童弱视等同与近视。资料显示,我国约有1200万名儿童患有儿童弱视。对低龄儿童眼部异常的早期发现是极为重要的发生儿童弱视可能是先天性原因;还可能是在视觉发育的关键期进入眼内的光刺激不够充分,从而剥夺了黄斑(人眼视网膜上形成视觉最清晰的部位)形成清晰物像的机会。婴幼儿非常容易因为屈光间质的混浊、白内障、未经矫正的屈光不正性斜视和其他影响视觉成像质量的疾病而导致终生性的中心视力损失。
近视和儿童弱视实际上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近视眼是由于眼调节肌肉睫状肌过度紧张或遗传等原因造成眼轴变长引起的看远不清楚,看近清楚的眼病,戴镜后矫正视力多可恢复正常,而儿童弱视是一种视功能发育迟缓、紊乱,常伴有斜视、高度屈光不正,戴镜视力也无法矫正到正常的眼病。或者两眼视觉输入不等,引起一只眼看到清晰物像,另一只眼则是模糊物像,两者之间会竞争,造成一眼或双眼的视力减退。需要特别提及的是,儿童视力从出生后就要开始检查,3个月内婴儿可以观察其注视周围人面孔的能力;3~6个月的婴儿则可以伸手主动抓取自己感兴趣的东西,也具有了保护性的眨眼反射;6~12个月的婴儿可用能否辨识不同直径的小球来粗测视力。
儿童弱视通过戴眼镜视力也不能达到0.9以上,而近视眼通过验光戴镜,视力能够达到正常。相比于近视,儿童弱视的危害性更大。两岁以上儿童,可以用儿童专用的图形视力表测视力;3岁以上的儿童,有的就可以使用视力表了。如果家长发现孩子视物习惯有虚眼、歪头、斜眼、侧视、看东西近等症状,要主动找专科医师检查,排除眼部因素的视力不良。但是全社会此项工作的并非均衡,仍然有大量的儿童弱视患者未被发现和未被及时治疗,而遗憾终身。
家长要观察孩子看东西时眼睛的方向感、光感等是否正常,这样的检查最少每半年一次。从儿童出生到大约10岁视路仍在发育,在这段时间内治疗是比较有效的。近视仅仅是视远时视力下降,不伴有其他视功能损害,视力矫正不受年龄限制;儿童弱视不仅视力低下,不能矫正,还能引起斜视,针对不同类型,儿童弱视治疗的方法有遮盖法、后像疗法、红色滤光片法、光刷疗法等。另外提倡婴幼儿的主动查体,从外眼、屈光间质、眼底、眼位等详细进行检查,不放过影响视力的每个因素。
如果发现或怀疑孩子患有一些明显的眼病,如不能分辨事物、角膜混浊、白内障、上睑下垂等,应该立即到眼科就诊,进行相应治疗和后续的屈光矫正等。儿童早期儿童弱视所致视力损害如不加以治疗或治疗不充分,会引起终生的视力丧失,尽管有大年龄或成人病例有视力提高的报道,但大多数儿童弱视患者在视觉系统发育成熟后再进行治疗,视力都不会有明显的变化。更重要的是,儿童弱视儿童常常无立体视觉,今后不能胜任驾驶、测绘及精细性工作,因而,视力及立体视觉的好坏将严重影响孩子的生活质量、自信心及工作前途等。
针对不同类型,儿童弱视治疗的方法有遮盖法、后像疗法、红色滤光片法、光刷疗法等。儿童弱视治疗的成败主要取决于患儿是否配合。因此早期识别儿童儿童弱视的不同因素,对提高治疗效果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家长应该帮助患儿配合医生进行矫正屈光不正、儿童弱视训练等活动,以提高孩子的视力。目前许多幼儿园、学校等已经做到定期体检,筛查视力的常规预防保健工作,无疑大大提高儿童弱视的检出率。近视仅仅是视远时视力下降,不伴有其他视功能损害,视力矫正不受年龄限制;儿童弱视不仅视力低下,不能矫正,还能引起斜视,影响美观及儿童身心发育。 |